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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方案”推进国际数据治理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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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日,伏羲智库创始人李晓东解读《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他认为,在科学认知和准确判断下,我国在全球范围首度创新提出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推进构建数据资源……...

  “作为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发展大国,我国将建设数字中国和网络强国作为重要发展目标,近年来不断完善数字领域的制度和规则体系。”近日,伏羲智库创始人李晓东解读《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他认为,在科学认知和准确判断下,我国在全球范围首度创新提出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推进构建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基础制度,致力于为数字中国建设夯实基础底座。《倡议》也是我国继《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后,就数字治理关键问题向国际社会提出的又一“中国方案”,明确了中国促进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立场主张和建设性解决思路,对推动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制定、促进全球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示范性的积极作用,也为进一步推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

  李晓东认为,《倡议》促进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弥合全球数据鸿沟。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在全球的发展依旧不平衡,数字鸿沟持续扩大且新型问题不断产生,2024年9月联合国“未来峰会”上通过的《全球数字契约》中就提到了“数据鸿沟”问题。数据鸿沟既涵盖数据的多样性问题,也涉及数据资源被过多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跨国机构手中的现象,将可能导致利益分配不公、数据滥用、结果偏颇歧视等。《倡议》中特别提出要支持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有效参与和利用数据跨境流动以促进数字经济增长等,有利于进一步弥合全球数据鸿沟,实现公平普惠发展。

  二是有利于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倡议》提出鼓励经贸领域数据跨境以及为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提供便利,推进规则兼容、标准互认、政策框架互操作,强调数据跨境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和非歧视性等,对于加快我国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有益于开展数据国际合作。随着数字化转型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深入,各国政府、企业、学术机构等对于数据国际合作的需求也在日渐增长,特别是我国已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数据跨境流动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倡议》中提出的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应用,以及明确表态反对数据问题泛安全化、反对利用后门和漏洞非法获取数据等,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多方主体开展数据国际合作的信任和信心。

  李晓东表示,《倡议》将为国际数据治理与合作注入“强心针”。《倡议》的发布既体现了我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治理问题上不断探索的成果,也展现了我国在完善国内数据治理基础上,将视野转向国际的格局和信心。此外,《倡议》将有助于促进数据治理规则共识的达成,并为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的制定进程注入强劲动力。(作者 福熙)

[ 责编:赵鹏超 ]